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6月3日10时至2014年6月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盐城市亭湖区阳光水岸花园23幢601室、08室房产,共9层,为钢混结构,房屋建筑面积139.44平方米,车库为17.04平方米(层高不足2.2米),建成年代为2010年左右,房屋产权证号为盐房权证市区字第0049746、0049747号,规划用途为住宅、车库。标的位于飞驰大道南侧、长亭路东侧、东侧毗邻亭湖区人民政府。该区域住宅用房集聚程度较高、交通便捷。
起拍价:65.0592万元,保证金:6万元,增价幅度:0.5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4年5月25日起至2014年6月2日16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按法律规定依法由买受人承担;其他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4年6月11 日10 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盐城市农行环城支行,账号:42790104000266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一、交付困难。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88237642 18951550707
监督电话 0515-88237623
联系地址: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盐城市新兴镇迎宾路与振兴路交接处,新兴镇政府东侧)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2014年5月13日